遲交稅點算好?有什麼後果? 緩繳分期教學附應付稅局追討信方法

「個人稅務」在香港一直是每位打工仔或自僱人士都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,無論你是剛踏出社會的新鮮人,還是擁有多年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士,適時繳納稅款都是責任所在。然而,現實生活中不乏因財政周轉不靈、突發意外開支或一時疏忽而導致遲交稅的情況。究竟遲交稅會帶來甚麼後果?又有甚麼方法可以申請緩繳或分期繳納?以下內容將為大家提供一個詳盡指引,並結合香港本地的實際情況與法規,信財庫帶你更深入了解遲交稅的所有可能後果、申請延遲交稅的途徑,以及如何以更靈活的方式減輕稅務壓力。期望能為各位帶來更全面的參考,從而更清晰地規劃個人財務安排。

遲交稅會有甚麼後果?

在香港,《稅務條例》(第112章)第71(1)條明確訂定,納稅人如未能在評稅通知書訂明的期限內繳稅,便會被視作欠稅。若到了通知書上所列明的交稅截止日後,你仍未能繳付第一期稅款,第二期稅款也會即時被視作到期。此時,所有未繳清的稅款將自動歸入欠稅範疇,稅務局可根據法定權力立即展開追討程序,常見的包括:

  1. 罰款
    根據條例,逾期繳納稅款者有機會被加徵附加費作為罰款,具體計算方法將在後文中詳細解釋。即使只是遲了一天,也可能構成逾期,建議納稅人盡量避免拖延,以免蒙受額外損失。
  2. 向第三者追收稅款
    稅務局有權向納稅人的僱主、銀行或任何債務人等第三者發出《追收稅款通知書》,要求他們在法定期限內代為支付所欠稅款。若第三者未能依時繳交,便要面對需要繳付全部欠稅的個人法律責任。
    • 假如第三者是你的僱主,對方在扣減工資以補繳稅款時,仍須遵守《僱傭條例》中有關「不得扣除超過一半當期工資」的規定。
    • 假如第三者是你的銀行,銀行戶口內的資金可能被凍結或直接劃撥以清償稅款。
  3. 民事起訴
    假如欠稅金額相對較高或稅務局認為有需要,稅務局可向區域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並要求你繳付所欠稅款、法院費用及利息。更嚴重的情況下,稅務局或會申請扣押債務人的財產、動產,或對欠稅人的不動產執行押記令,甚至啟動破產或清盤程序。
  4. 禁止離境
    根據法例,稅務局局長可向區域法院申請禁止欠稅人離開香港。如法院有合理理由相信,若該人在未繳清或未提供令稅務局滿意的繳稅保證前離開香港,會損害公眾利益或導致稅款追討無着落,便可頒下「阻止離境指示」。被指示禁止離境的人士雖然可向高等法院上訴,但過程相當耗時費力,且會對個人信用及生活造成嚴重影響。

上述種種後果,都說明了準時繳稅的重要性。若因財務出現問題,應盡快主動與稅務局聯絡,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,如申請緩繳暫繳稅或分期繳稅,以免情況惡化。

遲交稅罰款詳細解釋

若你第一期稅款未能如期全數繳付,稅務局會對逾期未繳的稅款(同時包括第二期稅款)徵收 5% 附加費 作罰款。同時,第二期稅款也會被視為立即到期。

  • 假如在第一次逾期後的 6 個月內,納稅人仍未能全數繳清稅款及該 5% 附加費,稅務局將再徵收 10% 附加費
  • 這些附加費的百分比是以未能繳清的稅款為基準計算,累積金額可能相當可觀。

簡而言之,遲交稅可能需支付額外罰款,並面對嚴重的法律影響。所以,在財務狀況許可的情況下,務必準時或盡量提前繳稅。如因任何原因導致財政壓力,一定要及早尋求適當的途徑,例如緩繳暫繳稅或申請分期繳稅。

延遲交稅方法:緩繳暫繳稅與分期繳稅

一般情況下,稅務局傾向希望納稅人能按時繳稅,但亦理解部分人士可能在特定狀況下沒法準時全數繳付稅款。因此,法規與稅務局的行政安排提供了 「緩繳暫繳稅」「分期繳稅」 兩個主要方法來舒緩稅務負擔。

1. 申請緩繳暫繳稅

若你在收到「暫繳稅」通知書時遇上特定情況,以致無法繳納暫繳稅款,可考慮向稅務局申請緩繳該部分稅項。根據稅務局的規定,下列情況可作為申請理由:

  • 薪俸稅
    1. 有資格享有新的免稅額(例如該課稅年度內新增子女、父母年齡屆滿合資格門檻而取得供養父母免稅額等)。
    2. 在暫繳稅課稅年度的應課稅入息較上一年度的 90% 更低,或僅相當於上一年度 90% 的估計收入。
    3. 在暫繳稅課稅年度內,預計會停止賺取應課薪俸稅收入(例如離職、不在香港境內工作等)。
    4. 已就上一個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評稅提出反對,並因此可能影響本年度評稅。
  • 利得稅
    1. 本年度的應評稅利潤可能較上一年低於 90%,或有估計入息僅達 90% 的水平。
    2. 企業或業務即將停止營運,導致實際利潤不及預期。
    3. 已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計算,並對上年度的利得稅評稅提出反對。
    4. 可能存在未記錄的虧損,令實際應課稅金額減少。
  • 物業稅
    1. 物業的應評稅值在本年度較前年或估計值的 90% 低。
    2. 物業權益或業主身份已變更。
    3. 已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,而對上年度物業稅評稅提出反對。
    4. 租金收入減少,導致實際應課稅值下降。

為了成功申請緩繳暫繳稅,納稅人必須在下列時間內遞交申請:

  • 於「繳付暫繳稅期限前 28 天」;
  • 於「發出暫繳稅通知書日期後 14 天內」,
    (以較後者為準,通知書上亦會列明最終申請期限。)

申請步驟

  1. 下載並填寫表格 IR1121:在稅務局官方網站可找到此表格。
  2. 寄回或傳真至稅務局:地址為「香港九龍協調道郵政局郵箱 28487 號 稅務局局長」,或傳真號碼︰2519 6896。
  3. 電子方式遞交(如適用):若你擁有「稅務易」帳戶,可直接在系統內就受僱工作入息、業務利潤及物業收入等事項遞交電子申請。此方式能較快獲得申請確認。

如暫繳稅款是分兩期繳交,而第一期已經如期或部分繳付,也可在繳第一期後申請只緩繳第二期。但不論何種情況,都須在法定期限前辦理手續,並確保理由合乎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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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申請分期繳稅

若因財務壓力無法在限期內一次過清繳全部稅款,另一種較常見的做法是申請 「分期繳稅」。與緩繳暫繳稅類似,分期繳稅屬於稅務局對納稅人的一種「寛鬆安排」,並非無條件批准,以下是申請時需注意的重點:

  • 申請方式
    • 填寫表格 IR1360(適用於個別人士/獨資經營者)、IR1360A(合夥業務)或 IR1360B(法團),並遞交予稅務局。
    • 以書面形式申請,或親身到稅務局追討欠稅組辦理。
    • 無論哪種方式,你都需要提供詳細的財務資料,以證明你暫時無力一次過繳付全部稅款。
  • 所需文件
    • 一份「繳稅建議書」,列明你建議的分期方案(例如每月繳付多少金額、於何時內清還)。
    • 過去三個月的銀行月結單或存摺副本,以顯示當前的財務狀況。
    • 最近三個月的收入及支出詳細紀錄,包括所有日常開支、租金、貸款還款等。
    • 若屬於經營業務人士,則需提供最近三個月的管理帳目(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)及現金流預測。
    • 聯絡電話,方便稅務局人員核實情況或要求補交資料。
  • 申請流程與時間
    • 稅務局在收到申請後,一般會於 21 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結果。
    • 期間納稅人應保持聯絡暢通,並確保在正式批准前也盡量繳付部分稅款,避免被徵收進一步的罰款或被追討。
  • 聯絡稅務局追討欠稅組
    • 電話查詢熱線:187 8033
    • 提交申請傳真號碼:2519 6757(個別人士/獨資業務)、2845 8850(合夥業務/法團)
    • 郵寄地址:香港九龍協調道郵政局郵箱 28497 號 「追討欠稅組」
    • 親身到訪地址:香港九龍啟德協調道 5 號 稅務中心 4 樓
      • 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五 8:15am – 12:30pm、1:30pm – 5:30pm

以上做法旨在讓稅務局知道你並非「惡意逃稅」,而是因短期或特殊原因無法即時繳清稅款,借此爭取到分期或適當緩繳安排。

申請豁免罰款方法

在稅務局制度下,理論上只要在通知書列明的期限後依然未清繳稅款,即使只遲了一天,也可以被徵收附加費。不過,若只屬「大頭蝦」式的疏忽,亦可以嘗試透過「求情」方式,申請豁免罰款。步驟可參考以下建議:

  1. 書面或電郵求情
    • 來信時須包含姓名、稅務編號、身份證號碼、住址及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。
    • 承認自己遲交稅款的錯誤,寫明實際遲交的天數及收到的罰款金額。
    • 盡量強調自己過往一向準時繳稅,今次只是因工作、家庭或其他臨時突發原因,導致一時忘記。
    • 最好附上已繳清稅款的證明,並對未來的準時繳稅作出承諾。
  2. 審批彈性
    • 稅務局會考慮過往納稅記錄、欠稅金額高低及遲交天數等因素,判斷是否酌情處理。
    • 即使稅務局最終不完全豁免,也可能減低部份罰款。
    • 一旦獲豁免,也不代表未來再遲交稅時可再次套用。

雖然豁免罰款並非保證能成功,但至少是一個可以嘗試的補救方法,建議遇到意外情況時主動溝通,表達自身誠意。

稅務罰款求情信點寫?

如果你因為一時疏忽而遲交稅,被徵收附加費,唔代表完全冇機會減免。寫得好嘅求情信可以爭取稅務局酌情處理,以下係撰寫時要注意嘅幾個重點。

首先,信件必須清楚列明納稅人資料,包括稅務編號、身份證號碼、通訊地址等。其次,要承認遲交係自己失誤,講明實際遲交幾多日、金額及已繳稅情況。誠懇認錯比辯解更有用。

第三,強調過往一向準時報稅,而今次只屬一次性疏忽,例如因病住院、家人有事、搬屋期間未能處理信件等原因。第四,最好提供已繳稅收據,表明誠意。

信件可用電郵或郵寄方式提交至稅務局相關部門,記得保留副本。稅局會視乎個案情況、遲交日數及歷史紀錄決定是否減罰。

求情唔代表必然成功,但總比完全唔理好。寫得誠懇、資料齊全,會提升被接納機會。

其他舒緩稅季壓力的方法

除了上述的「緩繳暫繳稅」與「分期繳稅」外,如果你在稅季突然面對財政緊絀,也可以考慮以下幾個金融方法來周轉,惟務必評估個人經濟情況及還款能力。

  1. 稅務貸款(稅貸)
    • 部分銀行或金融機構會在稅季推出專門的「稅務貸款」。
    • 一般來說,稅貸的實際年利率往往比私人貸款優惠,而還款期可長達 6 個月至 24 個月。
    • 在選擇稅貸前,應多比較不同機構的息率及手續費,同時留意若逾期還款時可能會產生高額罰息或違約金。
  2. 信用卡分期
    • 不少銀行每年都會針對交稅推出各種信用卡優惠,例如現金回贈、免息分期或豁免分期手續費。
    • 適用於能穩定償還月供的納稅人,但前提是必須嚴格遵守信用卡還款時間表。
    • 選擇信用卡分期時,除了考慮還款是否輕鬆,也要留意可能的手續費及年費,以免得不償失。
  3. 與家人或朋友短期借貸
    • 若不想申請貸款或信用卡分期,也可考慮與家人、親友短期周轉。
    • 這方式需要良好互信,但亦要考慮到清晰的還款計劃,避免影響雙方關係。
  4. 預留應急資金
    • 最理想的做法是平日便養成儲蓄習慣,確保手上有一定現金流。
    • 可按每月收入比例,定期存入專門用作「交稅」或「應急」的戶口,以確保到時不會措手不及。

無論選擇哪一種方法,都須衡量自身的還款能力以及對信貸紀錄的影響,同時謹記稅款遲交會招致罰款與法律風險,盡量在限期前完成或設定妥善的安排。

遲交稅常見情況及應對方法

下表列出幾個常見的遲交稅情況,以及可行的應對方案,以供參考:

情況可能後果應對方法
已過繳稅期限但只有數千元尚未繳清5%~10% 的附加費,可能被向第三者追收– 立刻補繳欠稅並附信向稅務局求情- 提交已繳款證明- 強調以往準時繳稅紀錄
財政狀況短期內無法一次過清繳 10 萬元以上稅款面臨被民事起訴或禁止離境等風險– 申請「分期繳稅」:填寫 IR1360 及提交財務證明- 考慮稅務貸款或信用卡免息分期
今年收入大幅下滑,暫繳稅金額太高若不申請緩繳暫繳稅,需繳付過高的暫繳稅,佔用周轉資金– 依規定時間前填寫 IR1121 申請緩繳暫繳稅- 提供估算收入及現有證明
忘記繳交第一期稅款,而第二期亦同時被視作到期兩期合併計算罰款;可能收到追討稅款通知– 儘快聯絡稅務局商討解決方案- 繳付第一期並申請只緩繳第二期
欠稅金額較高,且已接近或超過 6 個月仍未有任何繳付可能被再加徵 10% 附加費,甚至申請破產或清盤程序– 儘快與稅務局商討,提出具體付款計劃- 考慮處理資產或申請貸款以分期繳付

備註:以上只屬簡化的假設情境,實際狀況需視乎個人收入、稅款金額、過往繳稅紀錄及稅務局的裁量。

收到稅局追討信點處理?五步自保流程教你唔好亂應對

收到稅務局嘅追討信,千祈唔好當冇到,但都要保持冷靜,以下為五步自保流程:

第一步,立即確認信件內容,包括金額、稅種及限期。

第二步,檢查自己過去交稅記錄,睇下是否真係遲交或遺漏某期稅款,唔好盲目交錢。

第三步,如確認欠稅屬實但財政有困難,應儘快聯絡稅局「追討欠稅組」,主動提出分期還款或申請緩繳。記住越早主動處理,稅局越可能酌情處理。

第四步,如欠稅通知出現錯誤(例如金額過高或重複計算),可以書面提出異議,並附上證明,例如銀行轉帳記錄或已繳款收據。

第五步,避免再犯,建議設立提醒日曆或使用網上報稅平台設定提示,減低人為疏忽風險。

處理得宜,唔單止可以減低罰款,仲可以保障自己唔被民事起訴或凍結資產。總之,一旦收到信,千祈唔好拖,立即應對至為關鍵。

個人稅表點填先正確?手把手教你避開常見錯誤

每年收到報稅表,好多人都會覺得頭痕,其實只要掌握幾個重點,就可以減低錯誤、避免補稅或被罰款。首先,唔好忽略更新個人資料,例如住址、婚姻狀況、撫養人數等,呢啲會直接影響免稅額。其次,正確申報收入非常關鍵,無論係固定月薪、年終花紅,定係兼職收入,都要如實填寫;自僱人士則要準備清晰損益表,否則可能被稅局估稅。

另一常見錯誤係遺漏申報供養父母或子女等免稅額,記住每年要重新申請,唔係永久生效。填報時亦要留意配偶有無報稅,錯誤地重複申請會被退件處理。

最後,報稅表須按時交回,若遲交或報錯,有機會被視作逃稅。若真係唔識點填,可以考慮使用「稅務易」系統,佢會有提示協助,減少人為疏忽。總之,報稅唔一定複雜,最緊要係主動、準確同準時。

總結

遲交稅在香港絕非小事,一旦逾期繳交,便可能面對 5% 或 10% 的附加費,以及被追討欠稅、民事訴訟甚至禁止離境等後果。若你真的因為財務困難或一些特殊情況而無法準時交稅,可考慮根據稅務局機制申請 「緩繳暫繳稅」「分期繳稅」,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,以彰顯你的誠意和實際需要。另外,在一些情況下也可透過「求情信」爭取減免或豁免罰款,但成功與否仍視乎稅務局的裁決。若財政壓力過大,也可以考慮「稅務貸款」或「信用卡分期」,但務必先評估自身的還款能力及未來負擔。最重要是保持主動與稅務局溝通,早日找出解決方案,避免問題累積到難以收拾的地步!

常見問題

  1. Q: 遲交稅最嚴重的後果是甚麼?
    A: 除了要繳交 5% 或 10% 的附加費外,稅務局可採取民事訴訟、向僱主或銀行追收欠稅,甚至申請禁止欠稅人離開香港。一旦涉及訴訟或破產申請,不但影響個人信用,更有機會連累家人或生意夥伴。
  2. Q: 緩繳暫繳稅與分期繳稅有甚麼不同?
    A: 緩繳暫繳稅主要針對「暫繳稅」部分,例如當年收入顯著下降或申請免稅額;分期繳稅則適用於已產生的正式稅款,並需要提供較多財務證明及詳細的還款計劃。
  3. Q: 遲繳稅款一天就會被罰 5% 嗎?
    A: 按稅務條例,稅務局確有權對逾期未繳的稅款加徵 5% 附加費,理論上遲一天也算逾期。但實際執行有時會看金額及情況,不過沒有人能保證必然獲寬限或豁免,所以建議盡量按時繳交。
  4. Q: 如果曾經多次遲交稅,會否影響將來的求情申請?
    A: 會的。稅務局在考慮是否豁免罰款時,通常會參考納稅人的過往繳稅紀錄。如果你是經常性或多次逾期,被豁免罰款的機會自然更低。
  5. Q: 分期繳稅需要付利息嗎?
    A: 由於分期繳稅是和稅務局協商的額外安排,並非銀行貸款,一般不會額外徵收利息。然而,你若逾期不交部分分期款,稅務局還是可按欠稅處罰方式對逾期的金額加徵附加費,並採取法律行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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