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安紙2026|點樣立遺囑?見證人要求、無遺囑點分遺產與費用

平安紙2026|點樣立遺囑?見證人要求、無遺囑點分遺產與費用

本文重點(核對日期:2026年10月16日)

  • 平安紙=遺囑:年滿18歲先可以立(已婚人士等例外);唔一定要搵律師,但要符合《遺囑條例》第5條。
  • 有效4個條件:書面、立遺囑人簽署、最少2名見證人同時在場、見證人喺立遺囑人面前簽署。
  • 見證人大忌:受益人或受益人配偶做見證,留俾佢哋嗰份遺贈會無效。
  • 結婚會撤銷舊平安紙(預期該段婚姻而訂立者除外);離婚後留俾前配偶嘅遺贈會失效。
  • 無平安紙:按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分配,例如有配偶及子女,配偶先取非土地實產及50萬元,餘數配偶同子女各一半。
  • 官方收費:申請授予書法院費用265元+72元;遺產稅已於2006年2月11日取消。文中例子均屬假設。

平安紙即係遺囑:寫低你過身之後啲錢、樓、投資點分,並指定由邊個執行。年滿18歲、心智能力足夠嘅人都可以自行訂立,只要做到「書面+本人簽署+兩位同時在場嘅見證人簽署」;冇立平安紙,遺產就按法例分配,未必合你心意。本文講清楚點樣立遺囑、見證人要求、無遺囑點分遺產、家人點辦遺產承辦同官方收費,內容按《遺囑條例》(第30章)、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(第73章)、司法機構、民政事務總署及社區法網公開資料整理,於2026年10月16日核對。

平安紙係咩?同遺囑有咩分別?

平安紙同遺囑法律上係同一樣嘢:「平安紙」係香港人嘅俗稱,「遺囑」係正式名稱。文件叫咩名唔重要,重要係有冇符合《遺囑條例》第5條嘅簽署及見證要求。條例入面嘅「遺囑」亦包括遺囑更改附件及其他遺囑性質嘅文書。

平安紙幾時生效?可以處理啲咩?

平安紙喺立遺囑人去世後先發揮作用;在生時你仍然可以自由使用、出售自己嘅財產。按第3條,任何人可以用遺囑處置佢去世時享有實益、而去世後轉予遺產代理人嘅所有財產,例如銀行存款、物業、股票、強積金同個人物品。

平安紙管唔到邊啲情況?

  • 香港以外嘅遺產:司法機構指,香港法院嘅遺囑認證司法管轄權只涵蓋香港嘅遺產;內地、澳門或海外遺產要按當地法律處理。
  • 在生時失去精神行為能力:平安紙唔會幫你喺在生時管理財產。呢個情況要靠《持久授權書條例》(第501章)嘅持久授權書:佢喺授權人其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仍然有效,但授權人死亡時即被撤銷。簡單講,持久授權書管「在生」,平安紙管「身後」。

邊個可以立平安紙?一定要搵律師?

年滿18歲、有足夠心智能力嘅人就可以立平安紙,唔一定要搵律師。《遺囑條例》第4條規定未成年人所立遺囑無效,但已婚者、實際服役於海陸空軍嘅人員及海員例外。投委會亦指平安紙可以自行撰寫,不一定要由律師訂立。

點先算有足夠「行為能力」?

社區法網指,立遺囑人簽署時要年滿18歲,並有足夠心智能力知道及同意遺囑內容。法庭一般推定立遺囑人有足夠心智能力;但患精神病或正接受藥物治療嘅嚴重病患者,可能要證明簽署時清楚明白內容,而呢點可以好難證明。Senior CLIC 建議,曾經中風、有認知障礙或其他影響精神狀況嘅重病人士,立平安紙前先搵醫生檢查並紀錄精神狀況。

咩情況應該搵律師?

本站建議:有多個物業、公司權益或香港以外資產,屬再婚家庭,想排除某位家人或預計會爭產,又或者受益人有殘疾、需要信託安排,自己寫錯嘅代價好大,應先諮詢律師。社區法網亦指,遺產涉及複雜問題或爭議(例如海外物業)應尋求法律意見。

有冇免費法律諮詢?

有。GovHK 指,當值律師服務嘅「免費法律諮詢計劃」為實際面對法律問題嘅市民提供免費初步法律意見,設有9個位於民政事務處嘅法律諮詢中心;要經轉介機構預約,一般約三至四星期內安排會見義務律師,但計劃唔提供跟進服務或代表出庭。香港律師會網站亦列出「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8200 8002」。

點樣立遺囑?新手6個步驟

立遺囑可以分6步:列清單、諗分配、揀執行人、寫內容、簽署見證、妥善存放。以下按社區法網、投委會同 Senior CLIC 嘅建議整理:

  1. 列資產同負債清單:銀行戶口、物業、股票基金、強積金、保險、年金、首飾,同埋按揭、貸款、卡數(整理戶口時可順便睇吓存款保障計劃;年金主要提供終身收入、傳承唔係主要賣點,見政府年金值得買嗎)。
  2. 決定受益人同分配:可指明某項財產俾某人,或按百分比分,並加「剩餘遺產」條款。
  3. 揀遺囑執行人:負責申請遺囑認證、收集資產、還債同分配;可以係家人、朋友、專業人士或受益人,委任前先問對方同意。
  4. 寫低內容:參考下表,用清楚、冇歧義嘅字眼。
  5. 喺兩位見證人面前簽署:見下一節。
  6. 妥善存放並通知執行人。

執行人年齡方面,《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》第39條規定,21歲以下嘅唯一遺囑執行人要到年滿21歲先可獲授予遺囑認證;司法機構亦指授予書不得發給超過4人或未滿21歲人士。社區法網提醒,只委任配偶做唯一執行人,要考慮兩夫婦可能喺同一意外中去世。

平安紙應該寫明啲咩?

項目 寫法重點 參考
開頭聲明 例如「這是[姓名]最後的遺囑」,並寫明撤銷以前所有遺囑 社區法網、Senior CLIC
受益人資料 姓名同身份證明文件號碼,避免同名混淆 投委會
遺囑執行人 1至4人;管理遺產時要年滿21歲 社區法網、司法機構
指定遺贈 例如某物業、某戶口存款、首飾俾邊個 投委會
剩餘遺產 未列明嘅其他財產全部歸邊個 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第2條
未成年受益人 未滿18歲由執行人以信託形式持有;可指明幾多歲先可以繼承 社區法網
年幼子女監護人 指定父母雙亡時由邊個照顧未滿18歲子女 社區法網
尚存者/共同遇難條款 受益人要喺你去世後生存指定期間先可以繼承;夫婦同時遇難點處理 社區法網
日期、簽署、見證條款 先寫日期,再喺內容末端簽名;見證人簽名前註明同時在場 Senior CLIC

點解一定要寫「剩餘遺產」條款?

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第2條把「無遺囑者」定義為包括留有遺囑、但對遺產中若干實益權益未有立遺囑處置嘅人。即係話,平安紙漏咗嘅資產,仍然會按無遺囑規則分配。一句「其餘所有財產歸某某」就可以避免呢個漏洞。

平安紙見證人有咩要求?邊個唔應該做?

平安紙要有最少2名見證人,而且要「同時在場」見住你簽,或者見住你承認個簽名係你嘅;之後每位見證人要喺你面前簽署。最重要係:見證人同佢哋嘅配偶都唔應該係受益人。

《遺囑條例》第5條:4項簽署要求

  1. 以書面訂立,並由立遺囑人簽署,或由其他人喺立遺囑人面前並依其指示簽署(「簽署」包括印章、標記、拇指紋);
  2. 看來立遺囑人有意以該簽署令遺囑生效;
  3. 立遺囑人喺2名或以上同時在場嘅見證人面前作出或承認該簽署;
  4. 每名見證人喺立遺囑人面前(但不必喺其他見證人面前)作見證並簽署,或承認其簽署。條例冇規定見證格式。

邊個可以做見證人?

人選 做見證人嘅後果 法例/來源
受益人 遺囑仍有效,但留俾佢嗰份遺贈無效 《遺囑條例》第10條
受益人嘅配偶 受益人嗰份遺贈無效 《遺囑條例》第10條
遺囑執行人(冇分遺產) 可以,唔會因身為執行人而唔合資格 《遺囑條例》第12條
同遺產無關嘅朋友、同事、鄰居 最穩陣嘅選擇 投委會、Senior CLIC
未滿18歲人士 條例冇訂明見證人年齡,但 Senior CLIC 建議見證人最好年滿18歲 Senior CLIC

坊間有文章寫見證人「必須」年滿18歲,但第5條冇咁寫;不過揀成年人做見證就最穩陣。

揀錯見證人有冇得補救?

第10(3)條訂明,撇除受益人見證人之後如果仍有足夠見證(例如另有2位無關見證人),佢嘅見證會唔理,遺贈可保留。第5(2)條亦容許法庭喺無合理疑問下信納某文件體現立遺囑人遺願時,當作已妥為簽立,但要有人向法庭申請。兩者都係事後補救,唔好當捷徑。

電子簽名、WhatsApp 或錄音得唔得?

唔好咁做。第5條要求書面訂立並親身簽署及見證;《電子交易條例》(第553章)附表1亦把遺囑嘅訂立、簽立、更改及撤銷,豁除於條例有關電子紀錄及電子簽署嘅條文之外。最安全係印出或手寫正本,喺見證人面前親筆簽署。

立咗平安紙點改?結婚、離婚會唔會失效?

法例冇為平安紙設有效期,但結婚、離婚等人生大事會影響效力。想改內容,最清楚係重新簽立一份新平安紙並寫明撤銷舊嘅,唔好喺正本直接劃花加字。

情況 對平安紙嘅影響 《遺囑條例》條文
立遺囑後結婚 遺囑即被撤銷;除非遺囑顯示訂立時正預期同該人結婚,並無意因該段婚姻撤銷 第14條
離婚、婚姻被廢止或宣告無效 遺囑仍然有效,但委任前配偶做執行人嘅條款猶如刪去,留俾前配偶嘅遺贈失效(遺囑顯示相反意願除外) 第15條
訂立新遺囑或撤銷書 可以藉另一份有效遺囑,或按立遺囑方式簽立嘅撤銷書撤銷舊遺囑 第13(1)(b)、(c)條
立意燒毀、撕毀 由立遺囑人(或他人喺佢面前依其指示)立意撤銷而毀滅,遺囑即撤銷 第13(1)(d)條
喺正本塗改、行間加字 冇效,除非立遺囑人同見證人喺更改處旁邊等位置按簽立遺囑方式簽署 第16條
生仔、買樓、賣樓等「情況有變」 法例唔會因情況有變而推定撤銷遺囑,要自己更新 第13(2)條

改咗之後舊嗰份點處理?

Senior CLIC 建議,訂立新平安紙並寫明取消舊嗰份之後,應該把舊嘅撕毀,以免混淆或者有人挑戰新遺囑。已撤銷嘅遺囑,按第17條要重新簽立或加入按第5條簽立嘅遺囑更改附件,並表明恢復意願,先可以恢復效力。

點樣存放先穩陣?

投委會建議寫好後妥善存放,並告知遺囑執行人存放地點;為免影響有效性,平安紙要完整無缺,唔好有釘孔或被摺痕跡。社區法網指,律師可透過香港律師會進行遺囑搜查,但私下訂立、放喺銀行保險箱嘅遺囑未必搜得到。

立平安紙前後自我檢查清單

  • ☐ 我列齊咗資產同負債,包括強積金、保險同香港以外資產未?
  • ☐ 我有冇寫「剩餘遺產」條款?
  • ☐ 兩位見證人同埋佢哋嘅配偶,係咪都唔係受益人?
  • ☐ 結婚、離婚、生仔之後,我有冇重新檢視平安紙?

無平安紙點分遺產?無遺囑遺產分配表

冇立平安紙,遺產會按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第4條分配:先扣除喪葬費、遺產管理費、債項等,剩低嘅「剩餘遺產」按死者遺下邊啲親屬決定點分。配偶同子女優先,父母同兄弟姊妹要喺冇子女時先有份。

死者遺下 剩餘遺產點分 第4條
配偶;冇後嗣、冇父母、冇全血親兄弟姊妹或其後嗣 配偶取得全部 (2)
配偶+後嗣(子女) 配偶先取非土地實產+50萬元(連利息);餘數一半歸配偶,一半以法定信託形式為後嗣持有 (3)
配偶+父母(冇後嗣) 配偶先取非土地實產+100萬元(連利息);餘數一半歸配偶,一半歸父母(兩位在世就各佔一半) (4)
配偶+全血親兄弟姊妹(冇後嗣、冇父母) 配偶先取非土地實產+100萬元;餘數一半歸配偶,一半以法定信託形式為全血親兄弟姊妹持有 (4)
後嗣;冇配偶 全部以法定信託形式為後嗣持有 (5)
冇配偶、冇後嗣,有父母 父母二人平分;只有一位在世就歸佢 (6)、(7)
冇配偶、後嗣、父母 依次:全血親兄弟姊妹 → 半血親兄弟姊妹 →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→ 父母嘅全血親兄弟姊妹 → 父母嘅半血親兄弟姊妹 (8)
以上全部冇 成為無主財物歸政府;政府可撥款予受養人 (9)

「剩餘遺產」同「非土地實產」係咩?

按第2條,「剩餘遺產」係扣除喪葬費、遺產管理費、債項及其他法律責任後嘅遺產;「非土地實產」主要指尚存配偶居所內嘅家具、衣服、裝飾品、個人用品,以及汽車及附件,但唔包括業務用途嘅實產或金錢。第4(13)條容許立法會藉決議更改50萬元及100萬元兩項款額,所以處理時要以當時有效條文為準。

子女先過身,孫仔孫女有冇份?

社區法網解釋:子女全部在世就由佢哋平分,孫輩唔會分到;但如果某名子女先於死者去世並留下自己嘅子女,嗰份會由該名已故子女嘅子女承繼。

假設例子1:有配偶同2名子女(純屬假設,用作說明計法)

假設陳先生冇立平安紙去世,遺下太太同2名子女,扣除喪葬費、債項等之後,剩餘遺產(不包括非土地實產)為3,000,000元。太太先取非土地實產同500,000元;餘下2,500,000元一半歸太太,一半由2名子女平分。結果:太太合共1,750,000元,每名子女625,000元。(未計50萬元嘅法定利息。)

假設例子2:有配偶、冇子女、父母在世(純屬假設)

假設黃小姐已婚但冇子女,父母二人在世,剩餘遺產同樣係3,000,000元。丈夫先取非土地實產同1,000,000元;餘下2,000,000元一半歸丈夫,一半由父母平分。結果:丈夫2,000,000元,父母每人500,000元。可見冇子女唔等於全部歸配偶。

同居伴侶、被遺漏嘅家人點算?

第4條嘅分配名單冇包括同居伴侶;條例所指嘅丈夫或妻子,係第2、3條界定嘅「有效婚姻」配偶。不過,《財產繼承(供養遺屬及受養人)條例》(第481章)容許配偶、幼年子女、完全或主要靠死者贍養嘅人等,以遺囑或無遺囑分配冇提供合理經濟給養為理由向法院申請。條例適用於去世時以香港為居籍,或去世前3年內曾通常居於香港嘅死者;除經法院准許外,要喺最初取得遺產承辦起計6個月內申請。所以就算有平安紙,完全唔理受養家人都可能被挑戰。

家人過身點辦遺產承辦?有遺囑同無遺囑有咩分別?

家人過身後,處理香港遺產通常要先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「授予書」(俗稱「承辦紙」):有平安紙由遺囑執行人申請「遺囑認證」;冇平安紙就由近親按優先次序申請「遺產管理書」。銀行、強積金受託人等一般要見到授予書先會放款。

情況 申請文件 邊個申請
有遺囑,有執行人 遺囑認證 遺囑執行人
有遺囑,冇執行人或執行人不能/不願履行 遺產管理書(附有遺囑) 按《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》第19條優先次序
冇遺囑 遺產管理書 一般次序:配偶 → 子女 → 父母 → 兄弟姊妹(第21條)

申請遺產承辦要準備咩文件?

社區法網列出嘅文件包括:死亡證明書、遺囑正本及一份副本(如有)、關係證明(例如結婚證書、出生證明書);申請人要喺律師或法庭監誓員面前宣誓,並附上死者去世當日喺香港嘅資產及負債清單。司法機構指,申請人有責任自行向有關機構索取遺產詳情並填寫表格N4.1,遺產承辦處唔會代為查核。

可唔可以自己辦?要幾耐?

  • 可以親自申請,但要親身到遺產承辦處(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三樓),唔可以郵寄,亦唔可以經非律師代理人提出。
  • 公眾申請組通常喺申請簡單直接、遺產性質唔複雜時提供協助;但職員唔可以俾法律意見。
  • 簡單直接個案平均約5至7個星期發出授予書(公眾申請組個案約喺繳費及回覆所有提問後5個星期)。
  • 法律冇限制要幾時申請,但延遲太耐要喺表格解釋原因。
  • 查詢熱線:2840 1683。

遺產好少,有冇簡單啲嘅方法?

途徑 適用情況 要點
民政事務總署「確認通知書」 死者於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,喺香港所有財產都係款項,總額不超過50,000元;冇證券、物業、保管箱、強積金、保單等非款項財產,亦冇欠債 12個工作天內發出;不收費;確認通知書不能代替授予書,銀行可酌情決定是否放款
遺產管理官簡易管理 遺產由手頭現金、死者個人戶口存款及/或強積金組成,合共不超過150,000元 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(當然遺產管理官)處理,按比率收費;申請人須年滿21歲
遺產承辦處授予書 其他情況 見上文

死者有銀行保管箱或者要即時用錢點算?

死者生前租用銀行保管箱,執行人、有權優先管理遺產嘅人或尚存聯名租用人,要先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「需要檢視銀行保管箱證明書」,署方會喺10個工作天內發出並安排人員見證開箱;如果發現遺囑而持證人係指明嘅執行人,可以取走正本。急需支付殯殮費或死者生前供養家人嘅生活費,司法機構建議按民政事務總署程序尋求協助。

切記唔好用死者嘅提款卡或存摺自行提款:《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》第60J條禁止擅自處理遺產,民政事務總署指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,另加相等於被擅自處理遺產價值嘅罰款。承辦期間可能要等一段時間,家人最好預留應急錢。

強積金點處理?

積金局指,已故成員嘅強積金係其遺產嘅一部分,必須由遺產代理人或遺產管理官提出申索,所需文件包括遺產代理人身份證明及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。詳細可以睇取回強積金方法同強積金新手入門。

平安紙費用同遺產承辦收費要幾多?

自己寫平安紙,法例冇規定要交任何費用;搵律師草擬就由律師行自行定價,冇官方收費表。家人日後申請遺產承辦,死者於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,法院通常只收265元存檔費同72元謄寫費。以下係官方公布嘅收費:

項目 官方收費 來源
自行訂立平安紙 法例冇規定收費(寫錯風險自負) 《遺囑條例》
免費法律諮詢計劃 免費(初步法律意見) GovHK
申請授予書(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) 存檔費265元+謄寫費72元,合共337元 司法機構
遺產承辦處電腦紀錄搜查 每項18元 司法機構
文件副本 每頁4元;核證副本每份125元,另加每頁4元 司法機構
遺失授予書申請複本 217元(法院費用145元+謄寫費72元) 司法機構
遺產管理官簡易管理 首1,000元收5%,其後4,000元收2.5%,餘額收1% 司法機構
民政事務總署確認通知書、保管箱證明書等 不收費 民政事務總署
遺產稅 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:已取消 稅務局

計算例子(假設):假設遺產總值100,000元交由遺產管理官簡易管理,收費為1,000×5%+4,000×2.5%+95,000×1%=1,100元。

律師費點問先清楚?

由於冇官方收費表,本文唔列市場價。可以問清楚:定額定按時間收費、包唔包見證同保管正本、日後修改點收;代辦承辦就問收費基礎同雜費。

遺產稅仲要唔要交?

稅務局指,《2005年收入(取消遺產稅)條例》於2006年2月11日生效,該日或之後去世人士嘅遺產,無須遞交遺產申報誓章或領取遺產稅清妥證明書,就可以申請遺產承辦書。2006年2月11日前去世嘅個案就要先向稅務局遺產稅署處理。

常見問題

平安紙一定要搵律師寫先有效?

唔一定。投委會指平安紙不一定要由律師訂立,可以自行撰寫;法例要求係書面訂立、由立遺囑人簽署,並喺最少2名同時在場嘅見證人面前簽署或承認簽署,見證人再喺立遺囑人面前簽署。資產複雜、家庭關係複雜或者擔心日後有爭議,就應先諮詢律師。

手寫平安紙有冇法律效力?

有可能有效。《遺囑條例》只要求遺囑以書面訂立,社區法網指手寫、印刷或任何其他書面形式都可以;關鍵係簽署同見證程序符合第5條。錄音、短片或口頭講就唔符合書面要求。

見證人可唔可以係屋企人或者遺囑執行人?

可以做見證,但如果見證人本身或佢嘅配偶喺平安紙入面分到遺產,留俾佢哋嗰份遺贈會無效(《遺囑條例》第10條),份遺囑其餘部分仍然有效。遺囑執行人只要冇分遺產,可以做見證人(第12條)。最穩陣係搵兩位同遺產完全無關嘅人。

平安紙要唔要拎去登記或者公證?

《遺囑條例》訂明嘅有效條件係第5條嘅書面、簽署同見證要求,按第5條簽立嘅遺囑無須任何其他公布均為有效,條例冇要求登記或公證。重點係放喺安全地方並話俾遺囑執行人知;社區法網指律師可透過香港律師會進行遺囑搜查,但結果未必係最終結論。

結婚之後,以前立嘅平安紙仲有冇效?

一般會失效。《遺囑條例》第14條規定,立遺囑人簽立遺囑後結婚,該遺囑即被撤銷;除非遺囑顯示訂立時正預期同某人結婚,而且無意因該段婚姻撤銷遺囑。結婚後應重新檢視或另立平安紙。

冇立平安紙,同居伴侶分唔分到遺產?

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第4條嘅分配名單只包括丈夫或妻子、後嗣、父母、兄弟姊妹等親屬,冇列同居伴侶。如果同居伴侶喺死者去世前完全或主要靠死者供養,可考慮按《財產繼承(供養遺屬及受養人)條例》向法院申請合理經濟給養,一般要喺最初取得遺產承辦起計6個月內提出,應先徵詢律師意見。

遺產承辦要幾耐?要畀幾多錢?

司法機構指簡單直接嘅個案平均大約5至7個星期發出授予書,複雜個案會更耐。死者於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,法院通常收申請書存檔費265元及授予書謄寫費72元;聘請律師代辦嘅費用另計。

家人過身後,可唔可以用佢張提款卡先攞錢交殯儀費?

唔應該。民政事務總署指,冇適當授權而從死者銀行戶口提款,可能構成擅自處理遺產罪行。需要用死者存款支付殯殮開支,如死者有單獨名義銀行戶口,可向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申請「需要支用款項證明書」,由銀行直接向殯儀服務提供者付款;申請毋須預約亦不收費。

資料來源

免責聲明

本文只提供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,亦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。法例條文、收費及政府程序以有關條例及部門最新公布為準,其後可能修訂。個人情況(例如涉及香港以外資產、再婚家庭、精神行為能力、信託或家人爭議)差異很大,複雜情況請諮詢律師。文中情境例子純屬假設,並非真實個案;計算例子只作說明,未計利息及其他費用。信財庫/作者與文中提及的機構無合作或推薦關係。